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者且经学院推荐评选。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三、评选程序
(一)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学生的论文(设计)成绩及指导教师、专业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专业内推荐。
(二)学院初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四、报送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三)所推荐的论文(设计)(复印件一式1份,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正文,以及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表等;并提交以学号命名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正文的电子文档)。
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19日将前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11室;电话:22867390;E—mail:sjk@fjnu.edu.cn;)逾期视为弃权。
五、奖励办法
评为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统一编印存档,学生作者和指导教师,将颁发荣誉证书。
(本通知相关附件已上传至我处网站,请自行下载,不再随本通知下发。)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xls
2.福建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