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非教师教育专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16-2017学年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实习且实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不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三、评选程序
(一)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学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期间表现进行专业内推荐。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本科实习工作小组在专业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材料进行审核。
四、报送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三)推荐学生的《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以上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11室,电话:22867390,E-mail:sjk@fjnu.edu.cn)。
五、奖励办法
获评校级本科优秀实习生的毕业生学校将颁给证书,并发文通报表彰;相关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xls
2.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