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个别高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给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加强全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本科实践教学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自查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和实验室于12月27日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闽师教〔2017〕12号)(见附件),并进行拉网式排查实验教学环境与实验过程中与本意见不符的各种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该意见规范本科实验教学。
二、学校组织检查
教务处定于12月28日组织人员到各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实验室运行评价的指标之一。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并核减下一年度的实验室运行经费。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pdf
教务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