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9〕10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9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拟推荐省级项目60项,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24项。
二、申报对象
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项目参与学生为在校本科生,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
三、申报程序
(一)根据自愿申报原则,请有意开展省级项目研究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阶段性成果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对项目申报资格,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填写《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根据项目阶段性成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已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项目请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论文发表原文、清样、校样,投稿进展或录用证明等扫描件等或截图;
2.参加各级竞赛的报名材料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截图等;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等或截图;
4.专利申请材料电子版等或相关专利检索网站截图;
5.其它形式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四)材料提交:项目申报书、学院汇总表各一份,于2019年4月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k@fjnu.edu.cn。
四、结题要求
省级及以上级别项目需取得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组学生署名在公开发行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2.项目组学生署名获批软件著作版权或专利发明;
3.项目组学生参加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
4.其它形式研究成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优先支持取得标志性阶段成果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近三年本计划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再次指导项目。
附件:1.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2.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