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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11-12浏览:2477

师大教〔20197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务信息化管理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20周:

(一)教学周次:1-16周;

(二)期末考试:1718周(202068日—619日);  

(三)个性化培养周:19-20周(2020622日—73日)。

二、进度安排

(一)教学任务安排(20191118-1213日)

确定课程和教学执行计划(含辅修专业),落实相关课程开课教师,并完成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的课程、教师、学生、实验场所等信息维护工作。

(二)排课工作(20191216-2020110日)

根据排课原则,统筹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时间。排课原则详见附件1

(三)课表调整及定稿(2020111-118日)

20201181700前,任课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前提下,申请课表调整。20201181700课表定稿。课表一经排定,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任何学院及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若确需调整的,将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课程安排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课程编排管理办法》(师大教〔20089号)有关要求进行,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20人。鼓励有条件的课程施行小班授课,公共必修课的班级规模不得超过100人。

(二)劳动课期间一般不安排停课,各学院应安排学生在周三下午、周六、周日及没有上课的时间进行劳动。2019级各学院劳动课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注意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每条教学任务安排具备任教资格的教师授课,外聘教师须经人事处审核同意。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特别是一年级新生上课情况。

2.师范类专业《班主任工作》课程,原则上要求聘请优秀中学教师授课。

3.教育实习(含教育见习、研习,总时长不少于18周)校外指导教师要建师资库,录入系统。

(四)优先使用录播教室进行排课。各学院应鼓励和要求教师积极使用录播教室进行常态化教学,其中近三年新进教师课程应安排在录播教室上课,每个学院在录播教室的排课率应不低于80%

四、材料报送

(一)2019126日前,各学院将教材征订单报送至教务处教材中心。

(二)20191213日前,各学院将公共课开课任务报送相关开课单位。

(三)20191221日前,各学院将教学执行计划(含辅修专业)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四)2020110日前,研究生、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室安排申请表(见附件3)统一汇总至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其他非本科教学所需公共教室使用计划由分管单位统一汇总至教务处教室管理科,以便统一协调安排。

  

  

  

附件:1. 排课原则.docx

2.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劳动课安排表.docx

3.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室安排申请表.docx

4. 录播教室一览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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