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9〕7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务信息化管理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20周:
(一)教学周次:1-16周;
(二)期末考试:17—18周(2020年6月8日—6月19日);
(三)个性化培养周:19-20周(2020年6月22日—7月3日)。
二、进度安排
(一)教学任务安排(2019年11月18日-12月13日)
确定课程和教学执行计划(含辅修专业),落实相关课程开课教师,并完成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的课程、教师、学生、实验场所等信息维护工作。
(二)排课工作(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0日)
根据排课原则,统筹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时间。排课原则详见附件1。
(三)课表调整及定稿(2020年1月11日-1月18日)
2020年1月18日17︰00前,任课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前提下,申请课表调整。2020年1月18日17:00课表定稿。课表一经排定,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任何学院及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若确需调整的,将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课程安排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课程编排管理办法》(师大教〔2008〕9号)有关要求进行,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20人。鼓励有条件的课程施行小班授课,公共必修课的班级规模不得超过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