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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30浏览: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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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

围绕当前我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一流本科建设”和“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等主要任务,立足学校办学实际,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教学实效,围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重点支持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新文科建设新工科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双万计划”、专业认证、教学信息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实践。鼓励和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模式,开展课堂革命,把优秀的教学案例升华为优秀教改成果。

二、项目类别

2021年本科教改项目设校级立项和特设专项。校级立项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时不区分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将根据评选情况,确定校级“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立项名单,届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特设专项单列,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指南(见附件2)确定选题和项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选;每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必须围绕专业建设与改革等内容申报至少1项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本科教学管理人员。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担任主持人的项目比例应不少于学院申报限额的二分之一。

2020年及以前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主持申报校级2021年教改项目,可以作为校级项目成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校级项目不限。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校级立项项目主持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特设专项项目主持人填写《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4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评选并排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教务处。特设专项单列,不参与单位排序。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项目管理

(一)立项周期。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应于202310月底前结题。建设一年后将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支持。常规立项研究经费根据立项数统筹安排,具体金额在立项通知中公布。特设专项项目研究经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

(三)项目成果。项目研究以培育教学成果为导向,项目成果可以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教材或论文、以及其他成果

(四)其他。学校对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成效的教改项目所支撑的教学成果,在评选校级或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中予以优先支持。 

六、材料提交

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汇总表一式1份、任务书各一式5份,需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21年720日前提交教务处(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10室,联系电话22867392);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文件名:“单位+2021年教改申报材料”)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教务处

2021630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立项指南.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docx

附件4-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5-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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