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闽教基〔2010〕2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已进入从全面普及提高转向以强化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新阶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5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创新,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重要意义
经过九年的实践探索,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基本构建,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教学研究制度在课程改革中不断创新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促进了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课堂教与学的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学生综合素质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课程改革仍然面临许多挑战:一些地方对课程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课程教学管理保障体系较为薄弱,国家课程方案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部分教师的教育观念、知识储备、教学方式与实施新课程的要求存在差距;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衡量学生发展和教师工作成效的评价观念和做法尚未得到根本转变;教研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和专业服务尚不到位;农村地区教研工作相对薄弱等。
教研部门是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对中小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改革、考试评价改革等方面进行研究、指导和服务的专业机构,是联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纽带。实践表明,我省各级教研部门在推进课程改革、解决课程教学实际问题、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教研工作,完善教研工作机制,强化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成为新时期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十分重要紧迫的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新阶段教研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课程研究,指导学校规划并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各级教研部门应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规划并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特别是要努力促进学校做好综合实践活动、科学、技术类、艺术类等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在开足开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好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多样化自主选择课程的需求,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并开发地方课程资源,逐步提高地方课程开设的比例;指导学校规范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探索培育一批精品校本课程,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课程实施情况的年度报告,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中小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
2. 建立完善教学指导制度,深化课堂教学研究。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研究与指导是教研部门的中心任务。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教学指导制度,建设好教研员、骨干教师组成的学科教学指导团队,每年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研员深入基层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年度调研制度,及时发现基层教育教学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定期的网络研修论坛,利用专题讨论、教学观摩、案例分析等方式,指导帮助教师准确理解、把握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落实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有机融合;指导教师研究探索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学习等新的教学方式的实施策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勇于探索、坚持真理的精神,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研究,引导教师改变题海战术、机械训练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目标。省、市、县三级应建立教研员学科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教研人员主动发现挖掘学校、教师新课程实施的典型经验,并帮助学校教师提炼总结教研成果,并加以推广应用。省市教研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对教学指导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制度的创新和有效落实。
3.探索建立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系统,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构建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系统是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工作。运用科学的教育测量手段,建立测试与数据分析、问题诊断与反馈、教学研究与改进的评价指导系统,加强全省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在省、市层面成立“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系统”项目研究团队,由省教研室组织研制以素质教育质量观为指导的中小学各学科学生学业评价标准。省教研室负责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设区市教研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省市教研部门每年不定期选择若干基层学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价,采用访谈、课堂观察、问卷调查等方式,针对教学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教研部门应将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时向学校反馈,指导学校和教师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改进教学,探索提高教学质量的途径和策略,发挥评价对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并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努力探索科学有效的教研指导方式,改变依靠经验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的状况,提高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评价改革是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保障。深入开展考试评价的研究,加强命题人员的专业研修和培训,重视应用科学的教育测量手段,做好试卷的命制与评价。教研部门应指导学校做好日常性的学科考试评价工作,提高教师命题与评价的水平。省市教研部门应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深入研究中招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中考命题的质量,积极探索实行成绩全等级呈现的中招改革模式。省教研室应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探索普通高中学业会考制度改革,强化会考对合格高中生的检测评价功能,深化高考、会考考试内容的改革,做好考试命题的评价工作,更好地发挥考试评价的导向作用。各级教研部门应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组织样本校、基地学校带头开展实践研究,并定期对学校实践情况进行评价,探索有效的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方式,努力促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中科学的应用,增强评价的实效,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
5.积极推动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努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各级教研部门要把推动校本教研、提高校本教研实效做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校本教研的规划与实施,指导和参与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通过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结对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为一线教师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不断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创新校本教研的组织形式,拓展、丰富校本教研的专题内容,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专题教研,为教师提供更广阔的自主选择校本研修课程的空间,以满足教师自身发展的需求,增强校本教研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校本教研活动的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校本教研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校本教研工作的科学化和长效化。
6.加大农村教研工作扶持力度,深化农村课程改革。省、市、县应整合教研资源,密切配合,加强农村课改教研工作。各级教研部门应组织教研员定期深入农村,建立定点联系指导农村学校的机制,通过区域教研、联片教研、送教下乡、优质学校与薄弱校的结对子、建立教研联盟等方式,组织和指导农村中小学开展专题教学研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以及有针对性的学习研修活动,帮助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质;利用“福建省基础教育新课程网”和各设区市教研网络平台,为农村教师提供丰富的学习和教学资源,利用博客和论坛对教学问题进行深度研讨,积极总结推广农村新课程实验的经验成果。各级教研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农村教研工作经验交流会,并通过农村中小学教师专项评优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出典型,展示成果,提升农村课改的实施水平。
7.增强培训研修效益,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各级教研部门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搞好教师培训和研修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应在总结多年来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研了解教师的实际需求,研究开发旨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引导帮助教师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问题的培训研修课程,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培训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应注重教师学科知识的拓展、课标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新教学方式的应用、教学资源的开发、学生学习评价、学科前沿动态、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倡导参与式多元培训模式,强化案例研讨,增强培训的感悟和体验,重视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创新教研工作机制,提高教研队伍服务水平
1.切实强化教研机构建设。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共同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研究教研工作,明确教研部门的公益性质,要将教研机构建设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教研能力建设纳入基础教育督导评估范围,积极为教研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努力改善各级教研部门工作条件,切实解决教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教研机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范,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提升教研质量和水平。
2.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教研队伍建设,确保必要的人员编制和高级职称职数,积极支持教研部门从教学一线中选拔优秀教师担任教研员,保证各级教研部门能够配齐、配足并逐步配强各科教研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建立完善教研员培养研修制度,系统规划并实施教研员的研修计划,加强专业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研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专业素养,提升实践研究与指导能力。明确教研员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方向,不断改进和创新教研方式,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成为师德师风的表率,成为当地学科教学研究的带头人。建立完善教研员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将教研员纳入教师评优评选的范围,不断激发教研员的工作热情,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研队伍。
3.改革完善教研机制。各级教研部门要努力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的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努力把三级教研网络打造成勇于创新、密切合作、资源共享的教研共同体,使教研部门成为当地课程改革的研究中心、指导中心,成为学校教师发展的服务中心。县(市、区)教研部门侧重研究指导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学,设区市教研部门侧重研究指导中学教育教学,省教研室从宏观上指导全省开展基础教育教研工作,重点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政策及实施策略的研究与指导工作。上级教研部门应加强对下级教研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各级教研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并完善教研员联系学校的教学指导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教研重心的下移,提高教研工作的实效性。探索建立符合教研工作特点、有利于提高教研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和评价机制,完善教研员研修制度,不断提高教研员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地履行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