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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6浏览:422

关于2022-2023第一学期本科生

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我校秋季学期实践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本科学生实践教学安排。

2.本学期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可以开展,但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实践地点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允许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践,尽量安排在省内实习实践,跨省实习的须报送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进行

3.参加实习实践师生应按照住宿点-实习点“两点一线”模式开展实习实践活动,路途中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条件差的场所。

4.参加实习实践的师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健康监测,各学院应实时准掌握每一位实习生的健康况和实践时间、进度、地点等教学情况,做到实习监管盲区。核酸检测等防疫费用可在实习经费报销。

5.各学院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践教学安全工作方案和线上实习实践教学工作备用预案。

6.各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逐月及时上报实习数据(网址 https://sx.chsi.com.cn/htgl/,需要增加或修改账号联系实践科陈老师,联系电话22867390)。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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