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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01-06浏览:1120

 

 

各学院:

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以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通识教育类课程。为进一步适应我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拓宽公共选修课覆盖的学科领域,提高公共选修课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把握公共选修课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拓宽学生知识面,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2.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与创新能力;

3.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4.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的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5.有利于从综合角度掌握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思维。

二、制定完善公共选修课分类标准

公共选修课主要分为文史哲学类、自然科学类、教育学类、艺术学类、外语类、技能拓展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可对公共选修课类别进行调整和新增。

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方式可分为课堂教学和全程网络教学。全程网络教学的公选课除了每学期进行两次课堂面授辅导外,其余时间由选课学生进行网上自主学习。

三、建立健全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公共选修课课程供应

1.各学院应按规定开设一定数量的优秀课程供全校学生修读。开设课程的门数与学校核定的专任教师数挂钩,每15名专任教师应开设一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每门公选课可开多个教学班。对于开课不足的学院,教务处将从下年度下拨的教学经费予以扣留,用以支持其他学院课程建设。

2.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示点每学期至少应开设3门公共选修课程。

3.鼓励聘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参与课程讲授。

(二)建立公共选修课遴选机制。每学期学校组织校教学督导员和学院相关课程负责人,对各学院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学校教学平台的精品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进行审核和遴选,确定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课名单。

(三)持续提升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公共选修课的教学重点应侧重启迪思路、讲解方法和知识要点,学思结合,鼓励进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与参与式教学,提倡采用课堂讨论、情景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角色扮演等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鼓励教师采取灵活的课程考核方式,不断提高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

(四)努力提高公共选修课选课效率。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流程,合理安排教学工作进程,设置专门的选课时间,为全校学生选修课程提供便利;及时进行技术升级,做好系统运行维护,不断提高学生的选课效率。

(五)严格规范成绩管理与归档。任课教师应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录入成绩,打印一份成绩单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院存档。

四、不断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教务处定期组织学生对公共选修课教师进行评教,并由校教学督导员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被认定存在问题的课程,由学院组织专家听课并提出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后方可参加下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

对于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课程,经学院推荐后可以申报校级优秀公共选修课,学校对优秀公共选修课给予适当的课程建设经费资助。

五、切实保障教师合法利益

教务处将公共选修课由直接管理调整为指导性管理,把教师的任课计入学院考核工作量。讲课酬金按学校课酬标准每年度一次性划拨到各开课学院,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期末提供的任课教师工作量,按不低于学校的标准向承担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教师支付讲课酬金。

六、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的组织与领导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动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教 务 处

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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