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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春季微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24-12-25浏览:10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科融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将于2025年春季开设第四批微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一、开设专业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1

数字贸易与管理

经济学院

2

数智理财与税务规划

3

智慧文旅与乡村振兴

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4

公务员能力与素养

5

旅游短视频直播与电商包装CAD设计

6

数据科学与智能技术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7

生活健康化学

化学与材料学院

8

碳中和技术

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9

人工智能+科技劳动教育

教育学院

10

小学科学教育

教师教育学院

11

生活中的法律

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12

未来食品科学技术

生命科学学院

13

碳减排和碳交易

环境与资源学院

14

人工智能与翻译

外国语学院

15

进阶英语

二、培养政策

微专业实施遵循《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实施办法》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1.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微专业课程成绩由微专业开设单位管理,在微专业成绩单上显示。微专业课程不纳入主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3.未修满微专业课程且已获得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认定为通识教育相应模块的选修学分。

三、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2022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招生,且满足相关微专业报名条件。

四、注意事项

1.2025年春季拟开设微专业15个,要求修读学生在主修年限内学有余力,同时符合各微专业具体成绩要求。

2.学生每学期限报名1个微专业,所修读的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3.各微专业原则上缴费人数满15人开班,具体开班情况由微专业所在学院上报教务处决定。

4.微专业按照每学分80元进行收费。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

2.2025年春季微专业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1225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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