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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5-04-09浏览:10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理念,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及《福建师范大学大类招生培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结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分流工作组。各学院须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保障监督机制。学院纪委需全程监督分流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分流原则

公平公开分流细则、计划、结果均需公示,接受监督。

、工作流程

(一)制定细则

学院制定分流细则(含组织领导、分选原则、分流工作计划、成绩计算规则、志愿填报方式等),经党政联席会审议,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二)宣传指导

学院开展专业宣讲会、咨询会,引导学生结合兴趣与职业规划理性填报志愿。

(三)志愿填报

学生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填报志愿。

(四)审核与分流

学院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分流结果报送至教务处。

(五)学籍调整

教务处汇总名单后发文公布,并完成学籍异动,学生自新学期起按分流后专业培养。

五、注意事项

)分流名单一经公示确认,不得变更。

)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违规者取消分流资格并按校纪处理。

六、材料报送

各有关学院于428日前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专业分流情况报告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份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后提交至行政楼416室教务处学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xwk@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7393。

 

附件:1.专业分流情况报告.docx

2.专业分流情况汇总.xls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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