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未来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师大教〔2024〕22号)(以下简称“方案”),我校拟开展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22级未来卓越教师班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本轮荣誉分统计范围为学生从入学至今所参加的竞赛、科研、教学实践等活动。
2.荣誉分依照《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认定量化标准》、《未来卓越教师班竞赛目录》(附件2)进行计算。
3.学生自主提交《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申报表》(附件3)进行申报,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赋予荣誉分,统计结果需要在学院经3日以上的公示。
4.荣誉分统计结果(附件4)于6月16日前报送jwcjsjy@fjnu.edu.cn,纸质版签章后送达教务处教师教育科(行政楼410室)备案。
三、其他事项
1.统计工作须由专人负责统计审核,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做到环节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2.学院应将统计标准传达到位,并以此为基准,积极宣传、动员学生参与相关竞赛、科研、教学实践活动。
3.学生对荣誉分认定有异议时,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进行复核确定。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