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福建师范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 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对象
2023年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闽台合作、中外合作)
二、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推进三全育人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全面推进专业思政与课程思政建设,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引领、知识传授、能力提升各环节,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推进全程全员全方位育人。
(二)加强通识教育,推进五育并举
发挥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优势,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以课程思政和党史教育为牵引,完善通识教育课程模块,打造有灵魂的通识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加强和完善德育和智育基础上,不断推进体育、美育和劳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加强标准对照,明确培养定位
坚持OBE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紧跟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趋势,围绕学校“教师教育本色鲜明,文理基础底色亮丽,人文社科亮色突出,工科特色彰显”总体目标定位,对照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建设要求,进一步科学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强化课程体系对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和达成度,打造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四)强化“四新”建设,聚焦学科融通
坚持文理渗透、理工融合,加强学科交叉课程和前沿课程设置,促进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交叉融合,实现教师教育、人文社科、理科工科、艺术体育等各学科及学科内部交叉融合,着力培养具有跨学科理念与能力的未来人才。
三、修订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各专业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类专业评估认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一步梳理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达成的支撑关系,构建更科学合理的支撑矩阵。要杜绝毕业要求指标点与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不合理,以及低学分课程高支撑毕业要求等现象。鼓励师范类专业参照师范专业三级认证标准进行修订,工科类专业参照工程专业认证标准进行修订,其他学科类别专业按照本学科领域内专业认证有关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二)进一步优化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通过跨院(系)、跨学科门类整合课程资源,在学科专业课程平台,按照相近专业设置学科基础大类课程,建立良好的学科专业知识基础。明晰课程体系构建逻辑,完善课程体系,进一步明确核心课程,突出核心课程重要地位,整合一般课程,开发新型课程,构建课程模块。增强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和培养规格的支撑度。“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两个复合专业要进一步加强双学科课程的融合重构,增强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大的学业负担。
(三)进一步增强课程设置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各学院要主动适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产业结构深刻调整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趋势,加强科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整合教师资源,邀请同行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共同负责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建设,丰富课程类型、优化课程内容,增强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成立由学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认真组织好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制(修)订后的各专业培养方案要经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二)加强调研论证。要深入分析新发展阶段各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调研其他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意见、毕业生跟踪调查结果,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增强课程衔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023年首次招生的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严格论证,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调研论证工作报告》(附件5)。非2023年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修订培养方案,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附件6)。
(三)加强沟通协调。对于需开设《高等数学》等公共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学院要与开课学院就课程的开设类别、学分数量、教学时长、开课学期、实验场地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各门课程得以顺利落实。
(四)加强落实执行。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要组织各专业针对培养方案优化和调整情况,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应在2023年底之前完成。
五、方案报送
各学院于7月30日前将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jwcjxk@fjnu.edu.cn邮箱。
附件: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