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师范生成为合格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引导师范生认同并完成教师职业角色转化的关键步骤,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力推手。为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育实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师范生人才培养要求,教育实习总时长不少于18周,集中教育实习时间共14-16周,其中,赴实习学校前须开展校内实训1周,在实习学校教育实习不少于10周,教育实习后返校一个月内完成教育研习和总结。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应成立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细化,管理到位,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二)计划科学合理。各学院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指导意见》,参照《教育实习工作指南》,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编制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制定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集中教育实习一般在第7学期开展,学院专业如有另行调整教育实习安排,须在开展实习之前一周将有关材料(参照材料报送要求)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三)抓好实习管理。为提高实习质量,确保教育实习效果,各学院专业均应以集中教育实习为主。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分散教育实习的,学院应按《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分散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进行审批管理。
(四)严格资格审核。各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教育实习资格审核,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具备教育实习资格。
(五)加大指导力度。各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教育实习学校联系与落实,并按“双导师”制工作要求,配备数量充足的校内外指导教师(每4名实习生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带领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学院专业应与教育协同创新基地校加强联系,优先安排实习生到合作共建校和签约示范基地校实习,不断增强U-G-S“三位一体”协同育人作用,不断提高教育实习质量。
(六)强化实习安全管理。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安全,制订学院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心理健康、事故应急、自救自护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明确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行为规范和安全守则,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实习期间应加大实习巡查力度,做好教育实习安全工作检查。
(七)做好教育实习材料归档。学院应建立教育实习工作档案和学生教育实习档案(每生一档)。
1.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档案材料包括:指导教师名册、实习生名册(含分散实习,附分散教育实习申请表)、学生教育实习手册、实习教学多媒体材料(含实习课堂教学视频、教案、课件等)、实习成绩汇总表、学院实习计划、实习工作会议记录、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工作相关的影像资料、学年教育实习评优存档材料、教育实习基地档案材料(含已签约基地的协议书、基本信息、特色介绍,实习基地接纳实习生数据和评价等)。
2.学生教育实习档案材料应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研习成果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三、实习生准备工作
(一)教学资料准备。借阅或者购买相关基础教育教材,了解并熟悉本专业课程标准和主流教材的编制理念及基本框架,熟悉教材内容。
(二)开展基础教育调查实践活动。利用暑假期间回母校或其他中小学进行基础教育调查实践活动,了解有关班级管理、课堂组织、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整合、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状况及经验,增强自身对基础教育的适应性,为实习工作做好准备。
四、材料报送
(一)学院须报送以下材料:
1.2020-2021学年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计划,并根据《2020-2021学年教育实习计划报送表》(详见附件1,内含4张表)填报相关表格材料。
2.有关学院应做好合作校实习安排,根据《2020-2021学年合作共建校实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 )填报《2020-2021学年合作共建校实习生名册》(附件3)。
(二)报送要求:请各学院于2020年9月1日前将2020-2021学年教育实习计划,《2019-2020学年教育实习计划报送表》,《2020-2021学年合作校实习生名册》纸质材料送至旗山校区行政楼414室;电子文稿统一命名为:2020-2021学年XX学院教育实习材料,发送至邮箱sjk@fjnu.edu.cn。
五、其他事项
教务处将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查访、抽查学生实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1:20120-2021学年教育实习计划报送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