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制定2016年版本科人才
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工作,现就本次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闽师发〔2014〕12号)精神,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围绕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创新”的“研究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总目标,结合国家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求,立足学校实际及专业基础和特色,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新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学科基础教育
以全面提升人才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专业整合,打破专业壁垒,强化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建设,践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理念,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二)注重个性人才培养
以学生发展为本,因材施教,尊重选择,分类培养。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创造条件,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空间,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选课,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三)加强科学指导设计
遵循学习规律,科学设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课程之间的内在衔接性和联系性,合理安排课程先后顺序,建立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开展校内外、国内外多层次的合作培养,推进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国际化。
(四)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方式方法。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实验实训实习和科学研究训练等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课程模块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包含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其中教师教育课程由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修读)和实践环节三部分组成。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在通识教育课程领域需至少修满44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需修读36学分,与专业课相同或相近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可免修;通识教育选修课需修读8学分,学生取得规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后,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再修读其他通识教育选修课。详见《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模块》(附件1)。
(二)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版设定的专业课程学分。各专业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办学定位、服务方向,以及专业优势和特色,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加大专业选修课程比例。原则上专业基础课程学分应占专业教育课程学分的30%-40%左右,专业方向必修课程学分应占专业教育课程学分的20%-30%左右,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学分应占专业教育课程学分的30%-40%左右。
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修读的教师教育课程,包括必修模块10学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12学分),选修模块必须修满4学分,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模块》(附件2)。
(三)实践环节
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特别是应用型学科专业应进一步加大比例;理工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
四、主要内容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重点从降低总学分,加大选修学分比例;强化通识教育,推进公共课改革;加强课程整合和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等几个方面逐步推进。
(一)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对我校现有的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必修课进行梳理、改造和整合,将通识教育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含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中外文化与人文素养、数理基础与科学探索、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体育艺术与审美体验等四大模块。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教学改革如下:
1.推进《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层次教学
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要求,设置基础英语课程和高级外语拓展类课程,开展大学英语的分级分层次教学。适当压缩学分,实施小班化教学,为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提高及个性化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具体方案见《福建师范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层次教学实施方案(试行)》(闽师教〔2016〕13号)。
2.试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改革
以培养学生“计算思维”能力为核心,以差异化教学、多元化评价为宗旨,开展大学计算机公共课程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努力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具体方案见《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闽师教〔2016〕12号)。
3.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特点,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课程内容,减少理论课课内教学时数,增加讲座和社会实践课程教学时数。倡导“对话式”教学方法,变革终结性课程测评方式为全过程、多方式的考核方式,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4.整合素质拓展必修课程
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和军事训练等素质拓展必修课程纳入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调整优化个别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二)完善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1.打造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有关要求,开足开齐各专业在本科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础性和骨干支撑地位的核心课程,并进行重点建设。同时,结合专业发展目标和福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好若干特色课程。
2.开设专业导论课程
适应大类招生的需要,帮助新生全面、深刻、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专业的基本情况,明确专业学习的方向和目标,减少个别学生转专业的盲目性。各专业应在第一学年面向新生开设专业导论课程,该课程可采用系列讲座等方式开设,一般应由各专业有影响力的教授承担。
3.开放部分专业课程
选取部分专业试点面向全校开放专业课程,供全校学生选读,实现课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办学效益。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选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4.完善创新创业教育
将创新创业的理念和意识融入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学院应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评方式上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进行探索改革。以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为契机,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在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增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开设涉及创新创业基础、政策、技能、实践等方面的必修或选修课程。各学院应聘请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学校建立或引进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的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学生应至少选修1门,并获得相应学分。
5.调整教师教育课程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素质的要求,调整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优化课程结构,不断强化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五、学制和学分
(一)学制
建议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二)学分
1.总学分数
原则上文科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45-155学分;理工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50-160学分。同时,在校生均须参加大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公益劳动各1周,并至少在素质拓展模块中选修6学分方可毕业,该项不计入总学分。
2.学分计算
原则上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人文社科类实验课程16-24学时计1学分,理工类实验课程24-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习(实践)环节每周计0.5-1学分。凡理论课中包含的实验学时达到16学时的,均须将实验课单列。同一学院不同专业的实验实践课程学时对应的学分计算标准应当一致。
六、其他要求
(一)教学方法改革
鼓励小班化教学,倡导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结合课程实际和学生特点,引导学生改变学习观念和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倡导混合式学习,积极推进基于网络学习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鼓励教师申报制作MOOCs课程,建立承认MOOCs课程学分的机制。
(二)修读要求说明
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方面,文科类专业学生须在“数理基础与科学探索”模块中至少修满2学分;理工科类专业学生须在“中外文化与人文素养”或“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模块中至少修满2学分;非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须在“体育艺术与审美体验”模块中至少修满2学分。全体学生必须在“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模块”中修读1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三)科学分布课程
各单位应加强对学生进行课程修读指导,科学安排每学期课程,避免出现部分学期课程负担过重或过轻的现象。
(四)开展方案论证
各专业要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至少借鉴3所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聘请校外专家、企业高管、中小学优秀教师,以及相关实务部门负责人等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须填报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3),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七、实施时间
本指导意见从2016级开始实施,其他年级仍按原定培养方案执行。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2.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模块
3.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
4.福建师范大学培养方案体例
福建师范大学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