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
2016年5月6日
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建设,更好地进行因材施教,经研究,决定开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
一、课程改革目标
以培养“计算思维”能力为核心,围绕差异化教学、多元化评价的宗旨,对大学计算机公共课程进行综合性改革研究和实践,即通过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的改革,努力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便于学生在了解计算机基本组成和一般工作原理的基础上,掌握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让更多学生从中受益,力求使各专业学生具备计算学科的普适思维(包括计算机的思维和应用计算机的思维),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奠定计算机科学方面的基础。
二、课程结构优化
课程设计模式:
(一)必修课程(周课时为3,学分为2)
学习对象:未通过计算机水平摸底测试的学生。
学习内容:在完成计算机等级知识水平模块的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起点水平、个性差异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增加若干课程模块,满足学生素质培养的要求。
学习目标:通过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二)选修课程(周课时为2,学分为2)
学习对象:已经通过计算机水平摸底测试的学生。
学习内容: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支持学生个性发展。考虑学生的个性、兴趣和专业大方向,逐步开设以下课程让学生自由选修:1.网页设计(艺术体育类适用);2.多媒体课件制作(师范类适用);3.科学计算与相关软件的使用(理工科适用);4.数据统计分析和相关软件的使用(经济管理类适用)。
学习目标:通过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掌握更多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课程考核方式
采用分级考核方式,具体如下:
(一)计算机水平摸底测试
采用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的考试软件(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确定),对新生进行计算机水平摸底测试。通过摸底测试的学生可免修该课程,但必须参加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成绩作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成绩。免修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自由选修学校开设的计算机公共选修课程。
(二)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未通过摸底测试的学生,必须在完成《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后,参加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成绩作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成绩。参加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成绩合格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在校期间均可再次报名参加该等级考试。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从2015级小学教育(免费师范生)专业开始试点实施,2016级起在全校本科专业实施。
未尽事宜由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