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科融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于2024年秋季开设第三批微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一、开设专业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1 | 碳经济与能源系统管理 | 经济学院 |
2 | 数字贸易与管理 | |
3 | 全媒体传播 | 传播学院 |
4 | 智慧文旅与乡村振兴 | 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
5 | 数据科学与智能技术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6 | 生活健康化学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7 | 生活中的高分子材料 | |
8 | 碳中和技术 | 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
9 | 体育创业管理理论与实践 | 体育科学学院 |
二、培养政策
微专业实施遵循《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实施办法》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1.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微专业课程成绩由微专业开设单位管理,在微专业成绩单上显示。微专业课程不纳入主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3.未修满微专业课程且已获得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认定为通识教育相应模块的选修学分。
三、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2021、2022、2023级全日制本科招生,且满足相关微专业报名条件。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秋季拟开设微专业9个,要求修读学生在主修年限内学有余力,同时符合各微专业具体成绩要求。
2.学生每学期限报名1个微专业,所修读的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3.各微专业原则上满20人开班,具体开班情况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决定。
4.微专业按照每学分80元进行收费。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报名表
2.2024年秋季微专业专业介绍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