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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秋季微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24-06-11浏览:10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科融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于2024年秋季开设第三批微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一、开设专业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1

碳经济与能源系统管理

经济学院

2

数字贸易与管理

3

全媒体传播

传播学院

4

智慧文旅与乡村振兴

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5

数据科学与智能技术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6

生活健康化学

化学与材料学院

7

生活中的高分子材料

8

碳中和技术

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9

体育创业管理理论与实践

体育科学学院

二、培养政策

微专业实施遵循《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实施办法》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1.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微专业课程成绩由微专业开设单位管理,在微专业成绩单上显示。微专业课程不纳入主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3.未修满微专业课程且已获得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认定为通识教育相应模块的选修学分。

三、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202120222023级全日制本科招生,且满足相关微专业报名条件。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秋季拟开设微专业9个,要求修读学生在主修年限内学有余力,同时符合各微专业具体成绩要求。

2.学生每学期限报名1个微专业,所修读的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3.各微专业原则上满20人开班,具体开班情况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决定。

4.微专业按照每学分80元进行收费。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报名表

2.2024年秋季微专业专业介绍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611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秋季微专业专业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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