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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申报及建设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4-29浏览:32

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申报及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通过建设“微专业”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微专业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一)建设原则

1.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设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方向。

2.突出交叉复合。以优势领域为基础打造交叉复合特色项目,推动跨学科知识融合,着力培养适应复杂社会需求的人才。

3.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院系之间、院系与企业之间的联动,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能力。

(二)申报类型

1.应用技能型。通过与就业市场人才急需领域结合,拓展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内涵,围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设置课程,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实用技能。

2.学科交叉型。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满足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

3.新兴前沿型。聚焦某个学科、产业前沿的研究方向,围绕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进行人才培养,探索开设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为新兴专业申报奠定基础。

二、申报要求

微专业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鼓励跨单位组建团队。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与现有专业或项目有明显差异;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发展,基于多个优势领域打造学科交叉型项目,或聚焦某个专业方向打造特色项目。课程应体现一定通识性,适合跨专业学生修读。

2.每个微专业原则上开设4—10门核心课程(含结业综合考核),每门课程为2—3学分,总学分在8—30之间。

3.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4.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项目培养目标,应为某一领域所需要的特色课程群(微专业建设可与行业内认可的执业证书、企业需求紧密对接),有完整的课程设计和具体开课计划。

三、申报程序

(一)新立项项目

学院开展相关调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1. 已立项项目

1.已成功立项的24个微专业(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应根据微专业开设的宗旨和目的,调整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开设具有高阶性、交叉性、挑战度的课程,提升微专业培养与学生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若调整微专业名称、培养方案或课程安排的,应重新提交项目申报书。

原则上,微专业可分春季、秋季开班。各学院应整合办学资源,统筹计划立项微专业的招生时间,做好开班准备。

四、其他事项

1.其他相关规定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4)。

2.学院请于52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开班计划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3),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联系人:黄霞       电话:22867392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项目清单

3.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开班计划表

4.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429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项目清单.doc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开班计划表.xls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pdf附件5:教就业厅函〔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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