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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5-05-20浏览:4184

各学院:

根据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结课时间

1.按照校历,本学期于202575日放假,课程教学于2025621日前结束。

2.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及考试于2025531日前结束。

(二)考试时间

1.集中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第19-20周为集中期末考试时间(2025623-74日)。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16:2018:20

2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附件1),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本学期《军事理论》课程结课即考,具体考试时间为525日下午,考试方式为机考,请各学生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做好准备。

为给学生留足温书迎考时间,各学院要合理排考,同一个专业班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在下午连续两场考试。

2.补考(缓考)时间安排。

1)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缓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的周四至周日(共4天),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知悉。具体补考(缓考)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课程补考(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需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日前完成。要求补考(缓考)的成绩需于第二周内完成录入教务系统工作。

3.学期中结束的课程时间安排。部分学期中结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课程、实验课等课程考核时间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如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读写(二)(四)、听说(四)重修分散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核方式

各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既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落实闭卷、开卷、机考等考试要求,如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不相符,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课程特点、性质,并结合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以保证考核质量。

三、排考安排

(一)进度安排

各学院按以下时间安排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做好考试排考工作:

1.202566日前,通过“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进行考试任务、考试卷号维护,并完成“集中排考管理--集中考试时间安排”。

2.202567-613,完成考场、监考教师安排。

3.2025614-616,完成考表信息核对和发布等工作。

(二)系统设置

其他形式考试在教务系统应做相应的设置:

1.开卷考。在“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维护--设置考试方式”--选择“开卷考试”。

2.重修考试。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开课单位应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至教务管理系统相应教学班中。

(三)考场座位安排

1.平面教室,应隔位安排;阶梯教室,应隔排隔位安排(阶梯教室中的平面部分可隔位不隔排安排学生考试)。

2.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

3.开卷考试考场可只隔位安排。

四、监考老师安排

(一)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

(二)《军事理论》课程由考试学生所在学院指派监考教师参加机考监考工作,具体由军事教研室统一安排。

(三)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考试学生所在学院指派。

五、相关要求

(一)试卷要求。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考前保密及考试后试卷、试卷分析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教〔202151号)的相关要求执行,统一考试试卷和答题纸及装订的格式模本需按统一规定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二)证件要求。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餐卡无效)。

(三)教室借用。期末考试期间,师生可通过福star APP查询每日可用温书自习室,原则上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确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向教务处学务科另行申请。

(四)信息查询。师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的考试、监考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安排工作,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要以“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按照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做好各门课程的考核与评价,尤其是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2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docx

2.《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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