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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统计的通知

时间:2023-06-20浏览:10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未来卓越教师班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福建师范大学未来卓越教师培养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现对未来卓越教师班(以下简称“卓越班”)的荣誉分获得情况进行统计。荣誉分是根据卓越班学生在学期间在班内关于教学、科研、实践活动等各项表现的分值转换,是对于学生日常表现的综合衡量和计量工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荣誉分的统计对象为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我校的未来卓越教师班班内学生。

二、计分规则

(一)本轮荣誉分统计是针对卓越班学生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所参加的教学、科研、实践活动。各项活动不重复计分,计分项目出现跨学期的,以首次申报时间纳入统计,计分项目出现跨模块的,以申报模块进行统计。

(二)荣誉分量化标准依照《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认定量化标准》(附件1)进行统计。

(三)荣誉分的计算依照学生自主申报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各卓越班班主任审核无误后,方纳入统计范畴。

三、工作要求

(一)请卓越班学生在6月26日前填写并报送《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申报表》(附件2)给各年级的班主任。

(二)文化活动、任务达成模块的赋分根据卓越班登记在案的考勤、工作情况为依据。

(三)学生仅针对竞赛活动、科研成果、教育实践三大模块提交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各项活动的参赛凭证、荣誉证书、刊发的论文复印件、科研项目结项书复印件、《未来卓越教师班导师指导手册》(附件3)、学院开具的盖章证明材料等。卓越班学生需对自己的荣誉分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各负责班主任应严格依照计分规则,对照学生申报情况和佐证材料,对学生进行荣誉分赋分。

四、其它事项

(一)教务处将采取电话查访、抽查佐证材料等多种方式对各班级的荣誉分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本轮荣誉分情况予以公示

(二)学生对荣誉分认定有异议时,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诉,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复核确定。

 

附件:

附件1 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认定量化标准.docx

附件2 未来卓越教师班荣誉分申报表.docx

附件3 未来卓越教师班导师指导手册.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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